整理一下规则应该是这样:
1,不管几种准驾证照,不管取得时间,只要其中一个证照在实习期,就统一按实习期管理;
2,实习期(管理期间)内,不区分实际驾驶车型,只要扣分达到 12 就吊销最近取得的准驾证照。
3,实习期(管理期间)不得学习消分。
那么问题来了:
以上 1 的情况下,既然按实习期管理了,为什么系统容许学习消分,且不给提示?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驾驶员查看自己分的时候发现还有剩余,因此被误导性的进行了第二次处理 6 分的行为。
总体来看就是扣分系统存在 bug,应当检测到驾驶员处于实习期时就关闭学习消分功能。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但这样仍然会被注销D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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