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明白,
我明白没必要把别人弄成我的敌人,
否则无助于问题解决;
我先反映到交通委,
交通 委也是告诉我应该重打110说不认可之前的调解,连个纸质材料都没落下,到哪里反映问题不能光凭口述;民警在这里主要是撇清自己的责任,最后他都出镜了,啥也没给开,肯定是最后说是我们自己协商解决的,他都在现场,这个站不太住脚
【 在 comrades 的大作中提到: 】
: 目前看还是在你和民J个人在沟通,看沟通情况吧,沟通不畅,你就申请行政复议。不过这种对民J调解民事纠纷不服的,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我就不太清楚了,你就可以跟民J坚持这个是车辆设计和产品质量问题,不是你的问题,玻璃碎了你这是没受伤,要是受伤了还是找他们赔尝呢。坚持不认可之前的调解,明确说这次不能改判你就申请行政复议,走法定程序申诉。没有必要投诉民J个人,人家只是依据自己的知识来调解,你也没有他跟公交公司有啥私下交往的证据。
: 过程中民J说啥都不用害怕,最多不也就是1400块钱的事儿吗?
: 1400元对个人和对公司来说,完全是两个概念,不过现在公交公司确实普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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