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可以肯定是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
现场出警的警察跟我说到事故科的时候,我不知道有这么多事。他说今天周五晚高峰,事情多,周一去事故科处理吧,我心想证据你都拿到了,你们这两天找人,到时候我去解决也行,我哪知道根本都没立案
如果有经验的话,我就得拿着条文问问他是不是真的必须需要周一去事故科,为什么到现场了都不给立案
【 在 liduo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们对于普通人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他们查没好处(奖金、升职等)
: 不查没坏处(扣绩效、惩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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