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向左转和直行放行时亮左箭头灯的做法,倒是不至于对司机造成什么误解,左箭头和对面的直行一起亮绿灯的做法才是问题。
另外,道路交通信号灯并不能有效区分“无保护左转”还是“有保护左转”也是个问题。有的路口的放行相位是先放A方向的直行+左转,再放行B方向的直行+左转,这种放行方式应该给司机以“本方向是有保护左转”的信号,但是在现行国标信号下并不能有效地区分有保护或无保护这一点。
【 在 nospoo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第二条,左转箭头灯和同向直行圆灯一起亮绿灯,这个还是很常见的,有些大路口四个方向分别通行的时候就是这样子的,单个方向左转箭头灯和直行圆灯同时绿灯。
: 所以,其实是交通管理部门自己普遍违反国标,然后因为常见导致普通人认为现实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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