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国标已经禁止了用方向指示信号灯放行左转弯车流时同时放行对面的直行车流,是你非要无视国标的规定才制造了问题。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才是驴唇不对马嘴。第四十七条没有任何条件限制,经过斑马线应减速,没有行车方向或信号灯情况作为前提条件,甚至没有任何条件。左转车不经过斑马线么?只要左转绿灯,就不需要承担遵守这条的法律义务么?
: 你强调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规定的需要让行情况,没有规定不在第七款条件下不需要让直行。即便直说让直行的义务,参见道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 这里没有说存在方向灯指示信号灯除外,被放行的直行车辆是前提,不然就是对方闯红灯了。
: ...................
--
FROM 111.199.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