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来就是施行过的,上海、沈阳、大连都这么搞过,被左疯圣母太监们给搞停了。施行一年沈阳人车事故下降了85%。
是不是北京有个叫应松年的搞的?
【 在 johnbird (上局沪段T103/4)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要规定撞死乱穿马路的行人,机动车无责,死者要赔偿司机修车费用,交通秩序保证好起来,再也没有行人乱穿马路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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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wuduan (棒棒军) 的大作中提到: 】
: : 一条小路和一条大路的交叉口,大路堵车,导致小路也堵,而且大路绿灯时间比小路绿灯长得多,例如3分和1分。所以小路每个绿灯出去不了几辆车。小路堵了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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