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有可执行性,可以直接忽略。
比如,“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实际上几乎
不存在不妨碍他人的临时停车(城市里),难道全部人都罚?明显不具有可执行性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现在违停已经不要脸到极点了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May 8 22:22:04 2025), 站内
:
: 违反道交法第五十六条,算违法的
: 【 在 TonyLeu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只要路边没禁停标志,理论上,按交规,可以无限期在路边停车,根本不算违停
: :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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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mysmth.net·[FROM: 183.1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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