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这么个逻辑
只要你承担着高度注意义务,因为疏忽大意而导致了事故,导致他人死亡,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
但是社会交通又是经济发展的必要组成,不能过于苛责司机导致大家都不敢开车了
所以刑法对于公共交通的需求开了口子,只要过错没有特别大就不追究刑责,这就是交通肇事罪
事发路段位于被隔离设施封闭的道路上,刑法给司机的优惠在这里不适用,就回到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入罪逻辑。
【 在 rasp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可和你的院子里的路不一样,和园区内部路也不一样,这虽然未投入使用,但是是标准的路面规划而且已经成形,有画出机动车道,非机车道,虚线实线黄线等等,自行车队不在非机道上骑,而是跑到路中间的机动车道部分,而且特别靠着中线骑,本身就问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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