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和汽车的路权是不一样的,车对人具有碾压优势,因此必须保护路人的路权,否则,路人仅仅违反一个交规,汽车驾驶人就有权利碾死人,这也太残酷了。
如果这种狗法官当道,这世道就是末世。
不要说什么合规性,如果按照陪审团模式,这种狗官根本不应该存在。如果这个狗官的逻辑成立,那么黄世仁不仅合规而且合理,杨白劳反而是个刁民了,被打死活该。
【 在 flukeox 的大作中提到: 】
: 行人主责被判入狱两年半,超速快递小哥次责,越野车无责!
: 者法官真不容易,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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