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还真有够s的人拿这个说事,它这个理论抛出后,深圳直接就表态不处罚,跟当年李
红章“粤不奉诏”一样,不是打脸,是直接抬脚踹脸啦
【 在 veriloghdl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黄灯既然不让通行,何不改成闪烁红灯?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Wed May 21 12:38:06 2025),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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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啥,丢死人了当缩头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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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都不敢提了
: 【 在 bom 的大作中提到: 】
: :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使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快速通过。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因此,抢黄灯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
: 械奈シ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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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算权威不?
: : ...................
: --来自微微水木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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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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