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绿灯最高,黄灯其次,红灯最低的。
但后来有个官员自作聪明搞出来个“闯黄灯”,交管部门执行了一段,被全国嘲笑了无法继续执行下去,只好作罢。为了挽回官员和部门的面子,强行说“闯黄灯”仍然违法,只是交管部门法外开恩不罚司机了。
既然说是违法,那就和红灯一样了。没有事故的时候不能罚,会被嘲笑。有事故了就按违反信号灯处理。反正事故损失是各方分摊的,闯红灯的撞上“闯黄灯”的自然希望“闯黄灯”的分摊一些。法律问题就转化成司机内部矛盾了。
【 在 xit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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