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写的很清楚“取得谅解”么?
【 在 Beijing2O22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河北骑行案最终不予起诉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May 24 17:24:36 2025),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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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对呀。 刑法224条是故意伤害罪,这是故意伤害?
: 然后37条免予起诉前提是犯罪情节轻微。并没有取得谅解这个要求。
: 我理解事故发生之后如果说违法还是犯罪,这个行为也结束了。后续的补救措施是法官量刑考虑因素那里是有法可查的。不能说犯罪了然后认罪赔偿那之前行为就不是犯罪了。 没有这个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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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 取得谅解是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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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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