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用联系,让事故科跟进就行,这种属于逃逸,你告他逃逸就老实了
【 在 skipja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昨天上午车放在地库车位被相邻车剐蹭,左前方大面积受损,由于车位在监控死角没有剐蹭时录像,但有出入地库抬杆拍照对方车辆出入地库新增划痕证据。
: 本着邻里团结目的,也考虑对方可能非故意,让物业联系对方核实情况,对方声称一直在外地回不来,车上是旧伤没有蹭车,明显耍无赖。
: 报交警队事故科后交警也很气愤,联系对方车主,对方车主貌似有些害怕但仍然不承认也不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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