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跟秦岭隧道根本没有可比性,拿两个来对比完全是瞎比。
那个三车道变两车道基本没有缓冲距离,车道开始减少的地方到隧道入口只有十几米,之前也没有进行充分提示,不熟悉的司机一不留神就会出问题。
这个从第一个并道指示线到车道开始减少的地方有一百多米的距离,中间好几个并线指示线,以及几个减速标线。从车道开始减少的地方到司机飞出去的地方又是一百米的距离。前一个设计上完全没考虑缓冲距离跟时间,后一个已经预留足够的缓冲距离以及进行了充分提示。司机飞出去完全是咎由自取。
你可以说设计上可以把司机下限想得更低,考虑再周全一些,但单纯从追责上来说,我认为这个案例设计方是不应该承担责任的。
【 在 icome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没有绝对的。
: 但是安全设计是一门科学,要尽可能防范。类似于锯条锯窗户这是极低概率的问题。但是这次事故的概率却不低。
: 前面有人举了秦岭高速的例子,也是道路设计问题。当时很多网友找了国外的例子,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说白了,也是别人发展的早,经历过有教训。只能说我们需要交的学费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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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ga FROM 106.1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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