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白上那么多年学,连简单的换位思考都做不到,如果行人闯红灯全责,那对应的应该是汽车闯红灯撞了行人按故意杀人对待,不知道这些人当司机时愿不愿意接受这一点。
当然,行人闯红灯即使无事故也应该处罚,就像处罚司机闯红灯一样,这样才能降低事故率。
【 在 larryxin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内法律才是尊重生命,司机和路人都是可能犯错的,司机犯错的代价只是车坏掉。路人犯错的代价是丢失生命,这就是为什么国内不会一味强调路权。生命权强于路权。路人即使是犯了错,难道他就应该死吗?道路效率是不是比路人的生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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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outouqi FROM 123.11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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