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违反了交通信号灯规则,且未在人行横道内通行,存在明显过错,其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应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机动车驾驶员不存在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且在事故发生时采取了合理的避让、制动等措施,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但若机动车存在未减速、未观察路况等过错,责任比例可能升至 70%-80%;
在本案中,右边的机动车被左边刹停车辆挡住了视线,行人是突然蹿出的。
道路标线对左一车道加了减速标志,但是左二三四不需要这个标志。
这说明道路管理的单位,都不觉得左三需要担心行人突然蹿出。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的,道路中段行人横过马路被车撞,机动车一般要承担主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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