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是站在道德制高点。实际上是偷换概念,混淆逻辑,毫无现代法治精神,缺乏最基本的法理常识。甚至可以说是道德绑架和讹诈。
人家自己作死,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生命权,要你去尊重?你算老几?
你站楼顶上跟银行要1亿,是不是人家的财产权要让渡你的生命权?
【 在 liangwsco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中国交通法的基础是
: 1,最尊重人的生命权,生命无价。在生命权面前都要采取措施避让。
: 2尊重物权。交通法制定规则的目的是尽量减少社会财富损失。即使对方有违反交通的行为,故意撞上去造成损伤,社会资源的浪费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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