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继续打滚,再说一次我国从来没有多车道左侧超车的规则,超车道不是设置在路左侧。
《xxxx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
在道路上划有超车道的,机动车超车时可以驶入超车道,超车后须驶回原车道。
第五十条
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边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20号)
第十条 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第三条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毫无问题,同向即有两条以上车道的情况下我囯从无所谓左侧超车规则。毫无常识的法盲YY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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