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条我前面发的国*务*院*法*制*办的释义很清楚,条例原文也很清楚。超车变换远近光跟鸣笛是针对所有超车行为的法律义务,而单车道那款是对前车的要求。
释义里面还专门把多车道超车的过程描述出来:即先并入快速车道,超越后保持安全距离并回慢速车道。同时还特意说明超车车辆一定是在被超车辆左侧超越。
你之前说的我国多车道从无左侧超车规则的暴论,就是胡说八道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能说明你不是自认是在多车道道路上只要超车就远光近光乱闪鸣笛的奇葩?将第四十七条扩大到多车道道路,可不能任意裁剪哟。
: 而且,你自己说旧版条例有左侧超车规定,新制定颁布道交法及实施条例后才没有,所以你自己抽自己的本事越来越炉火纯青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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