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层面:以 “移动” 为核心判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车辆 “行驶” 的定义通常以实际移动为标准,而非单纯的发动机启动或通电。具体判定要点如下:
核心条件:车辆发生位移
只要车辆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上自主移动(如从静止状态启动、行驶中、减速停车前的过程),无论速度快慢,均视为 “行驶”。
例:车辆从停车位驶出、在道路上缓慢挪动、等红灯时未完全停稳等,均属于行驶状态。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车辆是否发动来判断,不以触摸方向盘来判断
: 我把车停在路边熄火后我的未成年孩子坐到了驾驶位玩方向盘,你能说他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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