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未发表的内容~~~
可以一直贴,但一直罚就违反行政处罚法一事不二罚原则了
当然这都是纸上谈兵,现官不如现管,法理和执法不能说是完全两码事,但相悖的也不少见
【 在 waterbuddy (waterbuddy) 的大作中提到: 】
: 理论上可以一直贴
: 【 在 pTq 的大作中提到: 】
: : 早上路过看到的
: : 挺长时间没看到纸质贴条了,这种还好,至少当天能知道(如果当天用车的话),如果是电子眼,第二天或者第三天知道,可能会连续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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