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有些混淆法理。
首先,你比较时,机动车是非法占用,非法行驶在非机动车道,而反之,非机动车,就变成仅仅“驶入机车车道了”。
其次,依法,机动车合法借用非机动车道时,依然要避让非机动车。而非机动车在至少两种情况下,借用临近机动车道行驶时有优先权。一是,非机动车暂时被占用,二是部分临近非机的机动车道本身就是混用标识的。
【 在 Wwhhxj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权而已。
: 如果机动车辆非法占用或者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被非机动车追尾,有判例,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对于在非机动车道上违停的机动车,被追尾仍然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即便是车里面没人。
: 同理,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如果被机动车追尾,虽然非机动车违法,但是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因为未保持安全格局,未做到必要观察等。那些判定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发生事故,而非机动车全责的案例,都是机动车本身属于非过错方,没有保持车距、侵犯他人路权的过错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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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0.*
FROM 114.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