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6月12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倩 夏文娟) 近日,南京天印大道昌宁路口处,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过马路时,被一辆抢黄灯的小轿车撞翻。江宁高新区中队交警勘察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轿车车主陶某不认同,并拨打12345,称对方闯红灯,应当承担全责。
交警当即告知,苏某骑车闯红灯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但轿车在通过路口时遇黄灯未停车,继续加油门通过是事故发生的另外一个原因。黄灯表示警示,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当停在停止线以内等候。“抢黄灯”与“闯红灯”一样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发生事故后同样要追究责任,因此该事故认定无异议。
【 在 redbus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家说说这个最终如何判?
: 目前,电动车情侣男,17岁,从周四昏迷至今,诊断为:创伤性珠网膜下腔出血,弥漫性轴索损伤,小脑出血,右侧内外踝骨折,右足足舟骨骨折,右侧第一跖骨骨折,多发骨盆骨折,昏迷中需进一步检查ICU抢救。
: 情侣女,诊断为:右腓骨头骨折,右侧内踝骨折,右外踝,颈外伤,腰部需进一步检查拟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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