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你损失的只是时间,虽然多付了地铁费,但是自己车的油费也省了呀,来回一抵消,可能还是地铁省钱。。。打车的话,除非你平时是司机开的,否则也不对等。对等的是你去租辆同价位的车,然后找他们报销租车费用。
理论上你来回4S店修车的里程费倒是应该要赔的,但是似乎没有这个先例
我理解立法者在这里也是两难处境,如果你无责,非要索赔时间损失,可价值怎么估算,马云的一小时谁赔得起
【 在 PPPAPS 的大作中提到: 】
: 事故是在小区地库发生的,我的车在车位里停着,左边的车主倒车入位时把我车的左前剐蹭了,有几大块漆,左前保险杠翘了起来。报警,对方全责。车被4S拉去修了5天。修车期间我们做地铁/打车产生费用。另外就是之后卖车可能会由于4S店的维修记录导致贬值。这些费用让对方车主赔?如果对方不配合咋办?起诉也不值当。
--
FROM 112.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