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不分类的话,其实监护人的责任更小,因为很明确全部范围都是人优先,观察和保证安全的责任全部都在汽车一方。只要孩子不是鬼探头似的瞎跑,就都需要司机负全责
人车分离的,监护人有责任避免小孩跑到车辆区
当然我支持合理界定监护人责任,并让监护人承受相应的处罚,这个目前在国内基本没有
往往监护人反而成了受害方代表。
【 在 huhho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我从没说过判10个月有问题,
: 我说的是人车不分离的小区,
: 监护人有义务做好监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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