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就得扣一顶抠字眼的帽子?承认自己的错误很难吗?你可以问问身边人,什么样的脑回路会把“骑共享单车通勤的每天单程骑行的距离以17的速度骑行很正常”这句话里的“17”理解为瞬时速度?
【 在 HAITAB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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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觉得哪里有问题。可能是你没理解我的意思。首先规定的是15,这是瞬时速度(就是全程最高瞬时速度不能超过15)。我说的17也是指瞬时速度(或者是短距离的平均速度,指的是骑行人的骑行状态)。讨论平均速度意义不大,而你之前拿出来的数据是平均速度。
: 意思你能理解就好,可以不同意我的观点,但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者抠字眼我就不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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