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现身说法。 所以就是靠当事人是不是真想找了。 看那些发帖子的,还没怎么着呢,就先说要是不给查怎么办呢,要是没人管怎么办呢。 好像从心里就没报多大期望,那两句话给打发走多省事呀。一看就不是好处理的那肯定就认真给办了。
【 在 hecius84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来说说我的亲身体验,去年冬季,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一电动车逆行速度很快,撞上我的车头。人倒是没伤,但是车上的壳子,大灯啥的撞得着实不清,塑料片子更是散落一地,对方停车,我问对方怎么办,对方犹犹豫豫说那就修车呗。对方的态度其实让人挺不爽,有点无所谓,而且还没感觉到自己错的那种。这个时候,我直接拿出手机对着他开始拍视频(这个后面很关键),并且我直接打电话报警,结果趁着我报警的时候,这个家伙骑车一溜烟就跑了。我把情况给警察说,警察也是说明天去事故科查看监控。
: 第二天我去事故科开始查监控,现场没有摄像头,只有从可能的前几个路口逐步筛查,但因为是晚上,也真看不清非机动车,找了有半个小时,没找到,我提出通过视频,人脸识别找到这个人,帽子没答应,说没有这个功能。而且这个时候帽子叔叔就开始说,人没受伤已经万幸了,这种人很多,查不到也没办法,等等之类的,还指着角落的一个破旧自行车说,看那个是三年的一个老太太骑车,被人撞了,膝盖都撞碎了,肇事者还是没找到,有的时候就是没办法,反正就是安慰你没办法,劝你别费心思别浪费时间了...
: 我与帽子费口舌说了半天,主要几个意思,第一,不能因为我没有受伤而轻视此次小事故,会纵容那些侥幸分子,违法成本很低,造成更多的事故与受害者,也会有更多的人报案,增加执法成本;第二,现在人脸识别,高清摄像技术非常成熟,很多app都接入了人脸识别,为啥咱们执法机构没有接入或者提供功能,是有功能不让用,需要走什么流程之类的,或还是不作为不为之,反正我就在帽子那墨迹,帽子就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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