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指标转移,导致车牌固化到现有社会结构,会带来什么更深层次的影响缺乏充分评估,流于草率。至少表面上看的见的影响就有很多,比如指标和身份绑定,会不会影响社会对公平和奋斗价值的认知?再有,对年轻人极不友好,会不会影响首都未来发展?绑定了太多多家庭成员的利益,会不会增加家庭矛盾?单就意见稿本身而言,其设计细则也有诸多问题。
举几个例子,1、单亲家庭相对获得指标难度要比同样人数和代际数的非单亲家庭大得多,这显然是不公平的。2、积分公式对失独家庭,丁克和单身家庭极为不利。3、代际乘数让积分变得极为不稳定,比如三代家庭开始积分很高,突然因为老人过世,积分大幅下降。这种忽前忽后的积分变动,让排队者缺乏预期,无所适从。4、由于预期多指标可以转移,很有一些多车家庭,会利用政策窗口期,通过夫妻更名方式回流,再次参与号牌申请,拉低现有油车摇号基础概率,进一步增加号牌资源紧张状况。
现基于意见稿既定框架,给出建议,聊做狗尾续貂:
总体上的思想是,新能源汽车排号不区分申请人为无车家庭,有车家庭还是单身个人,全部按积分制排队,通过积分多少体现三者差别。在总体上保证无车家庭积分>有车家庭积分。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1、6月1日之后通过夫妻更名而名下无车的不允许参与新指标申请。(堵住二车以上家庭回流漏洞)
2、家庭的定义应仅限于父母和未婚子女。
4、有车家庭和无车家庭一样对待,但通过积分体现相对优先权。让无车家庭积分通过积分公式中夫妻捆绑*2的方式而获得大于具有同样人口结构和摇号参与时间的有车家庭积分,从而获得相对优先权。举个例子,某有车家庭主申请人参与4年车牌摇号具有4倍阶梯数,现带一个孩子参与排队,积分为14分,另有一对夫妻带一小孩,并只有主申请人参加过4年摇号,其家庭积分为30分。就算他们之前从没有参加过摇号,也有14分。
3、指标申请人不再有驾照和年龄限制,可以是未成年人,也可以是无驾照的老年人(避免出现为了摇号,让老年人去获取驾照。事实上新策认同未成年人,无驾照者通过转移方式持有指标,那为什么不让这类人申请呢。同时也解决了上一条中家庭代数限制而把老人排除在家庭之外的问题)。既然允许指标转移给配偶、子女和父母,就不要作两个以上指标才能转移的限制。同时规定新政实施后有过指标转移的不能再次参与指标申请。——此条对应意见稿允许指标转移
5、删除对申请人离婚10年内不允许参加指标申请,以及其他申请人10年内不让参与指标申请的限制。离婚的原因很多,固然会有为了获得更多指标的投机者,但不能因此而限制正常离婚者的权益,况且10年之期也没道理。新政执行期能有10年吗?10年内出现新情况怎么办?即便离婚者是为了多得指标,但只要没有在新政实施后有过指标获取记录就应该保证他作为个体申请指标的权利。再如,现年18岁的小孩,仅仅因为当年父母参带他加了家庭指标申请,就剥夺其成家后(28岁前)的指标申请,显然不妥。
6、简化积分公式,取消代际乘数。缩小家庭规模后,代际乘数的作用只对失独家庭和单身、丁克有影响,而对这部分家庭进行限制并不合理。
7、拍之前请先自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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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tsuld FROM 59.109.216.*
FROM 59.109.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