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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公告] 水木社区站务助理管理办法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May 29 23:11:29 2005), 站内
发信人: SYSOP (System Operator), 信区: Announce
标 题: [公告] 水木社区站务助理管理办法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May 29 23:11:26 2005), 站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水木社区(以下简称本社区)的管理体制,促进本社区
内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水木社区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站务助理是根据本社区管理工作的需要,由本社区站务委员会任命,
并在站务委员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协助站务委员会完成某项具体工作
的助理人员。
第三条 本社区站务委员会根据站务工作的需要,随时发布和更新所需由站务
助理负责的任务,并公布于 sysop 版和(或)其他相关系统版面。
第二章 站务助理的选任
第四条 本社区通过以下两种方式选任站务助理:
1、从递交站务助理申请书的用户中选任;
2、本社区站务委员会主动任命合适的用户担任。
第五条 申请本社区站务助理的用户,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完成本社区合法的注册程序,拥有普通用户的基本权限,并且已经
将该帐号的信息更新到最新;
2、该帐号建立物理时间超过6个月;
3、该帐号的使用者在申请前6个月内所使用的所有账号都没有受到过
任何全站性处罚;
4、拥有良好的上网条件,能够保证顺利完成所申请的站务助理任务;
5、如果曾经担任本社区站务助理,且最后一次担任的任期结束于用户
主动辞职或者被站务委员会免职,自离职至申请日已满6个月;
6、根据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公布的该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经本社区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认为合适而主动任命的用户,应当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
1、完成本社区合法的注册程序,拥有普通用户的基本权限,并且已经
将该帐号的信息更新到最新;
2、该帐号的使用者在申请前6个月内所使用的所有账号都没有受到过
任何全站性处罚;
3、拥有良好的上网条件,能够保证顺利完成所申请的站务助理任务;
4、根据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公布的该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凡有兴趣并且有能力完成根据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公布的任务的用户,
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的条件,可以将站务助理申请书通过站内
邮件发送至 SYSOP 帐号信箱。
第八条 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发送的站务助理申请书应参考以下格式:
题目:userid申请站务助理(其中userid为申请者帐号)
内容:
1、申请人ID;
申请人拥有的全部其他ID;
2、曾经担任本社区职务列表;(包括但不限于版主、站务助理、站务
等等站内职务)
3、个人资料(需详尽填写,缺一不可)
姓名:
工作单位(或学校班级):
地址:
电话:
E-mail地址:
4、自我介绍:
5、申请职位;
6、申请动机;
7、根据本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公布的申请书应当包含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本社区站务委员会在收到本社区用户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发送提交
的站务助理申请书后,即对用户的申请进行审核,并且一般应在7个工
作日内作出如下所列之一的处理:
1、对于违反帐号管理办法的用户进行相应的处理;
2、对于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的站务助理申请资格与限制的用户,
接收其申请,并进行必要的沟通与考察;
3、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的站务助理申请资格与限制的用户,
由站务委员会发信通告并驳回其申请。
第十条 在进行必要的沟通与考察后,站务委员会将讨论并决定是否接受该用
户的申请,并可随时通过符合要求的申请,任命该用户为站务助理,
并公告于 Announce 版和 sysop 版。公告同时应包含该站务助理的任
务、任期等事项。
第十一条 站务委员会可以就本社区内某些具体工作主动与符合本办法第六条
之规定的用户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可随时任命用户担任站务助理,
并公告于 Announce 版和 sysop 版。公告同时应包含该站务助理的
任务、任期等事项。
第十二条 站务助理的身份,根据工作需要,显示相应职务。
第三章 站务助理的职权
第十三条 站务委员会根据站务助理的任务需要,赋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十四条 站务助理应当严格遵守站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第十五条 站务助理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严肃认真地完成根据本办法第十条或
第十一条之规定公布的任务,尽职尽责,不得以权谋私或越权行事。
第十六条 站务助理应当服从站务委员会领导,执行站务委员会的决定。
第十七条 站务助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或者方式完成任务。如果确有特殊原
因不能保证工作时间,应当向站务委员会请假,并且说明请假原因
和请假期限,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后做出安排。原则上站务助理单次
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
第四章 对站务助理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站务委员会负责对站务助理进行管理与监督。
第十九条 站务委员会认为站务助理的工作方式有不当之处时,站务助理应当
迅速调整工作方式以便更好的完成助理任务。
第二十条 任何当事用户对站务助理的管理行为有异议时,可就该管理行为直
接联系站务委员会申请复议。
第五章 站务助理的离任与任期
第二十一条 站务委员会随时可以对严重不负责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再适合
继续工作的站务助理进行免职。
第二十二条 站务助理随时可以提出辞职,但应至少提前两周向站务委员会提
交书面辞职申请,该申请应包含具体的辞职原因,并可提出适合
接任辞职人任务的用户列表。
第二十三条 站务助理在完成站务委员会赋予的任务或任期已满后卸任。
第二十四条 站务助理一旦离任即取消担任站务助理所赋予的所有特殊权限。
第二十五条 站务助理的任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两
年者,需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同意。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其他相关未尽事项由站务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并于 Announce 和
sysop 版公布实施。
第二十七条 《水木社区站务助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修改权归属站务委员
会。
第二十八条 《水木社区站务助理管理办法》经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告
之日起生效。
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
2005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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