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
第35条 本社区保护合格使用者私人信件的隐私权。但本社区合格使用者的私人信件请自行
保存,本社区不负保管责任。本社区保留因需要而清理本社区使用者私人信件的权利。系统
若遇不可抗拒外力影响而导致资料遗失,本社区亦不负责。
【 在 JimmyDong (荒芜天使)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把他人寄给我的信件转寄到版面违规吗?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Oct 24 00:12:06 2011),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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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13不是站规?
: 【 在 ygxz (阳光小猪|万念俱灰,再无挂念,该走了……) 的大作中提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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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newsmth.net·[FROM: 123.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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