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写的论文初稿被北邮的一个研究生修改后拿去发表了,该生没有署我朋友的名,当然更不敢告知我朋友。我朋友发现后就向北邮实名举报该生学术不端,并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经过4个月的时间,北邮校方在放暑假前一天才出了正式调查结果,我朋友向北邮校方要这个调查结果的书面告知,但他们就是不给。在我朋友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才用邮件回复了一句该生“学术论文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他们原本想打个电话说一句就算告知了),但拒绝给出完整的书面告知。我朋友证据确凿,事实简单清楚,北邮校方显然心虚,不敢光明正大地说出他们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当然就不敢给出这个书面告知。我朋友当然不服,就问了教育部信访办,他们答复说学校应当给实名举报者一个学术不端调查结果的完整的盖章书面告知,包括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理由和调查结论等,否则涉嫌违规。即使我朋友向北邮说了教育部信访办的意见,北邮到现在仍然置若罔闻,从他们正式调查结果出炉已有一个半月多了,依然拒绝给出书面告知。
最近,台湾大学处理了台独分子林智坚的学术不端案。台湾大学从7月下旬接到国民党民代对台独分子林智坚学术不端的实名举报信后,台大校长管中闵顶住了台独头子蔡英文的政治压力,迅速启动调查。不到半个月的时间,8月9日台大学术伦理审定会就认定林智坚论文抄袭和学术不端,台大教务处核定撤销其硕士学位,并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公布了其调查过程,认定事实及理由和调查结论,严惩了台独分子,也捍卫了百年台大的学术荣誉。对比台大校长管中闵对学术不端的处理,大家觉得北邮校长如此处理学术不端合理吗?这还是教育部所说的“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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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spacehawk FROM 101.24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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