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一次非完全倒逼造就了中国篮球的里程碑时刻
当然签,培养费是俱乐部交关我屁事,我给俱乐部省啥钱
而且退一步说,你说的这么自信,
你不签不就完了,
你从业余体校、CUBA体系自己打进职业队去啊,
别说从少年,就算从青年都还来得及走这条路,李根就是打到省运会冠军,
然后拒了青年队去上大学,从大学联赛打进CBA,
人家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你自信你为啥要签培养合同?拿体系内的钱和培养资源呢?
你签合同,和你自称的有自信,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嘛
说白了,还是即要别人承担成长风险,又要自己全吃收获福利,
不能又吃又拿的时候,你就要跳脚喊资本恶毒,篮协无能,这让人怎么说合适?
【 在 ahwe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反对:一次性的培养费?
: 那么,你是孩子家长,培养学校告诉你:你家孩子天赋不错,有希望成为职业球员,来我这里培训吧,我这里培养条件很好。但是要签一份培养合同,如果你孩子成为职业球员,以后这孩子一辈子就归我俱乐部了。
: 你签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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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培训费呢,又扯转会费,你是平时说话就这么不利落呢,
还是吃瘪的时候才这么颠三倒四呢?
再说博斯曼法案跟青训培养费冲突么?
梅西今年34了,13岁就去了巴萨,照样要给他13岁之前的俱乐部给青训培养费,
这是他合同没到期?
再退一步说,你要求球员自由球员待遇,可以啊,
你倒是学学欧洲球员的吸金能力,给俱乐部挣钱啊
一个两个的赔钱货,全靠国内这个封闭竞赛环境下骗吃骗喝,
在外面去什么身价自己心里没数么
公关稿一篇赛一篇,周琦在NBL什么价钱签的合同好意思往外报么?
整个国内,已经快十五年没有一个nba首轮球员,没有一个能在正赛站稳脚跟的球员
就这帮菜鸡还好意思打劳工神圣的旗号,
真叫人恶心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是你没搞清楚
: 转会费也是在合同期间才有的
: 合同到期了,可没有转会费一说。博斯曼法案你都不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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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BA不用,
这种现在进CBA有一条专门路径就是选秀(包括实际在青训体系内练过但没进一队的也可以走)
而且这种在规则里列明了不存在培养费了
类似李根那种打大学联赛直接被职业俱乐部看中签过来的路径,不知道还有没有,
有的话,也是不需要培养费的
【 在 xueyechongz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说卡人不放,我是说这两个队人才多,不容易出头,所以刚才想问那些出不了头的是去其他球队还是cuba,还有没有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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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很早就改制了,它的青训体系是立足俱乐部的
一是俱乐部愿意在这块投钱,而是成绩能够稳定俱乐部的收支
说白了还是一个道理,就是钱
钱是青训的根本
国内其他俱乐部模式青训做的好的比如新疆也是大土豪,
北京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没有政策连续性,
国内还保留原体工模式青训的只有三家,辽宁、江苏、山东
三家里辽宁是最原味,江苏有钱,山东是半吊子,估计将来雪崩的最厉害的就是山东
剩下的就是各种满世界抠抠缩缩挖墙角,没有什么真正意义能持续输血的青训
【 在 zim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粤篮球好像没这个问题
: 基本上送出去都不设门槛,比如当年送给佛山半个飞行大队
: 但是要去本省其他球队挖人就挖不过来 李慕豪范子铭都让北京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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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啊,
俱乐部不赚钱,别怪球员,
那反过来,你球员不吸金,也不能怪不赚钱的联赛出台规则控制成本啊
至于你说曼城大巴黎不赚钱?我就问一句,你是在拿疫情期间的财务当指标么?
巴黎圣日耳曼疫情前一年5亿多欧元,卡塔尔人在大巴黎身上十多年市值翻了20多倍
曼城疫情前一年收入5亿多英镑,
他们过的是有多惨?
球员能不能赚钱,俱乐部能不能赚钱,是直接影响劳资利益分配的因素
好比梅西议价能力强,那是因为他一年给俱乐部吸进2亿欧元,
你有这能耐,那你想要多少有多少,老板不给球迷都能帮你给管理层施压,
因为联赛、球迷把高水平竞技留下来,把商业能力留下来
反过来国内你混吃混喝赚大钱,
走出去在澳洲开的工钱都没不好意思往国内说,
就这水平,你怪不赚钱俱乐部,没给你开捞钱的方便之门,这话怎么说的出口呢?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自己没搞清楚
: 欧洲足球现在的联合机制补偿就是和转会费直接挂钩的
: 对青训补偿当然要扯到转会费。自由转会就没有这东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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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没搞懂的地方,CBA的青训培养费和欧足联的FFP本质是一样的
它的目的就是控制成本,遏制大财团靠砸钱经营俱乐部
青训,是它给不靠财团砸钱设计的一条路径,
就是你们别炒买明星了,你们去搞青训提升整个联赛的经济水平吧
至于你说“但是合同到期球员要走你就得放呀”,这就是个经典话术了
把一个简单的规则问题,模糊成自由权的问题
谁合同到期没走啊?周琦没走?王哲林没走?他们现在是被俱乐部软禁着么?
青训培养费,优先匹配权,是CBA联赛公司(甚至都不是篮协)制定的一套规则
这个规则限制的是你来我们公司联赛玩需要遵循的法则
它甚至都没怎么限制跨域的联赛交流,
比如你说CBA用青训费捆绑到期合同,那请问周琦去了NBL,
墨尔本凤凰给新疆叫青训培养费了么?
没有,
甚至博斯曼法案本身保护的是啥?他保护的在于合同到期球员球员的跨国联赛,去其他联赛的流动
所以,我们看看那你所谓的限制自由,合同到期不放人体现在哪儿呢?
它实际体现在,你主张球员在CBA捞钱,且不遵循CBA联赛规则的自由
本身在CBA合同到期了你爱上哪儿上哪儿,你想干嘛干嘛,
但你现在诉求是,我哪儿也不上,我啥也不敢
我就还要来你们公司,而且我还就不照你们公司的规矩来,
你要不同意,你就侵犯了我的自由权,
这叫个屁的“要走你就得放”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以控制成本呀
: 但是合同到期球员要走你就得放呀
: 拿股价说赚钱你是不是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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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远是经营的好,
论钱,在现在这些土豪面前可能不算啥,
但是当年跟八一争冠的时候,宏远也是CBA大土豪了,但宏远的好处是他花钱比较在点儿上
而且正好也踩在了体工队体系瓦解的档口,用相对比较低的成本建立了自己的青训系统
然后后面就跟成绩和品牌建立了正向的反馈,
历史机遇+个人努力的双重作用,现在的新玩家想复制这个也有点难
【 在 zim 的大作中提到: 】
: 广东宏远论钱在cba应该排不上号?
: 当年马可波罗都比东莞有钱,而且之前感觉马可波罗青训比宏远强得多(李慕豪那一批)
: 宏远支援佛山那一批,导致几乎青黄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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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搞错了个基本常识
CBA的青训培养费,FIFA的联合补偿,培养补偿等等这些
1、
它的支付方非常明确,是俱乐部而不是球员个人,它无限取得是俱乐部和俱乐部之间的事,跟你球员没有半毛钱关系
2、
而且这些体系下费用的支付是有价格公示的,协商只有协商减少或协商免受(比如今年南京同曦的几位老将),没有协商加价的
你这个漫天要价,看不懂是个啥逻辑
3、
培养费,不限制人员流动,因为有培养费,所以我不让你干啥你就啥也干不了,这事儿根本就不成立,
比如加纳的青年俱乐部上诉国际足联告大连阿尔滨,告的也是俱乐部,是俱乐部和俱乐部之间的财务纠纷,李·阿迪照样在阿尔滨踢球,跟他半毛钱关系没有
甚至像CBA这种培养费,比国际足联的效力范围还小,
周琦去墨尔本凤凰,
墨尔本凤凰肯定没给新疆培养费,
你这因为培养费“我不让你干啥你就啥也干不了”,这话不知道从何说起
【 在 ahwen 的大作中提到: 】
: 费用要有一个明确的度量办法,不能是无限责任或者漫天要价:我培养了你,你一辈子就是我的人。我不让你干啥你就啥都干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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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培养出来的,新疆得利,你觉得达到了鼓励青训培养的目标?”
所以当年的青训认定方式已经被新版的CBA规则修正了啊
当年的那个空子现在已经不成立了
2、“我们说的是cba规则制定不合理”
这个不合理是你假想出来的,
青训培养费的收取,是职业体育联赛的惯例,它普遍存在于各大职业联赛中,
符合职业体育这种商业模式的一般规律,
不能用你所处行业中的合理不合理,去假想职业体育觉得它不合理
3、“新疆这种勾引其他青训球员”,
这个在当年完全合规,周琦本人也非常乐于签约而抛弃了当年给予他培养合同的辽宁,
辽宁自己也接受了仲裁
4、“欧洲足球这种一次培训费用加以后的转会分成,恰恰比你的合理多了。”
这只是两种不同形式的收取方式,各有侧重
他们的基本宗旨是一致,即终身收取,无限次数收取,
在具体的细节上,
欧足联将培养费绑定于转会费,但同时它将这种收取不拘泥于单一联赛,是全球收取
而cba,将培养费绑定于合同,但同时,它不跨联赛收费
两种模式各有有利于球员的部分,也各有不利于球员的部分,就是朝三暮四和朝四暮三的区别
你选择性的挑好的看,那当然是此合理彼不合理
但实际上两者没分别
硬要说的话,在CBA模式下培养费的约束力其实更低。
4、新规则不管老合同
这是一条完全不顾时间线的指控,这点已经说了很多就不重复了
自己去理理时间线就知道
周琦的每一次签约,都明确知道规则的变动,
而且在已知规则变动的情况下,
他每次都同意签了
说用新规则管老合同就是个伪命题,
说周琦不知道自己的新合同会受制于新规则,那就更是侮辱职业球员职业经纪团队的智商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们说的是cba规则制定不合理
: 你说的是合不合理都得照着办,是一回事吗?
: 辽宁培养出来的,新疆得利,你觉得达到了鼓励青训培养的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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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你在说啥
“但是收多少应该是明码标价的,欧洲足球要审核,规定合理的培训费,不是无穷大的。 ”
你这不是在说胡话么
是谁告诉你CBA不是明码标价的,又是谁说谁告诉你欧足联不是无穷大
CBA规则明明有专门的章节告诉你培养费的收取公式,怎么就不明码标价了?
欧足联的培训补偿规则就是无限收取,终身收取,它有任何规则做了收取的总额限制么?
没有总额限制那又怎么不是无穷大了?
你前面说要新人新规则老人老办法
周琦的青训认定问题发生在2014年,妥妥是老人合同的范畴
2018年CBA出台包括培养费,优先签约权、合体分类等一系列的规定,此时周琦在NBA,
2019年周琦被从NBA退货回来,跟新疆重新签约,这显然是2018版规则之后,
从合同登记上也明确是按照2018版规则的B类合同登记
这当然是新合同范畴
无论是当年的老合同分类,还是后来的新合同分类,都是受到周琦签字认可的
如果要怪,那只能怪周琦自己每次都要耍鸡贼,所以每次都踩坑里
2014年他遵守与辽宁的约定,那他的青训身份就不会被转移到新疆
2017年他遵守与新疆的约定,完成合同,或者入选首轮才去nba,那他19年就可以通过老人老办法获得自由身
甚至2019年他努力一点争气一点,在NBA能坚持满两年,按照新人新规则,也可以有自由身
但他都没有,而是为了新疆2000万的大合同又跑去签了个B类CBA合同
路都是人自己走出来的,你怪社会是个什么道理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合不合理是你假想出来的?
: cba现在经营得很好?青训做的很好?
: 现在看不惯这些规则的球迷不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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