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一次非完全倒逼造就了中国篮球的里程碑时刻
“为什么要在一个条目? 整个裁决里有”
哦,原来你也知道博斯曼裁决里,注册和受雇、注册权与合同权是两个分列的概念啊
合着来你不是傻,只是单纯的杠,
那就不用多费口舌了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为什么要在一个条目?
: 整个裁决里有
: 我说了不是我的想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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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法庭一直把employed和registered分开裁决
虽然整个裁决书一直employed和registered在分列说明
虽然直到现在注册权都有权影响雇佣(非欧盟球员名额限制),
但都不妨碍你认为employed=registered,
且不妨碍你认为国际足联、大学、教练、协会也是这么理解这么执行的,
嗯,挺好的,你说的都对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没有理解能力吗?
: 里面写的那么详细
: 注册--转会这整个体系,阻碍了雇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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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是无合同球员因为转会费,训练费的原因(这些都是写得清清楚楚的),被规则影响雇用。”
你这不是罗圈话么,“被规则影响到雇佣”,
这几个字不明明白白就在讲它影响的是雇佣权合同权。
当然,你可能根本不知道,博斯曼其实时候在另一家法国俱乐部踢过球,
所以从头到尾,影响他的始终都是合同纠纷,导致妨碍了他的受雇,
注册权只跟欧共体成员国国籍问题相关,是这场官司的一个附带策略
但这都没关系,因为你说的都对好了,
不用再杠了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是没理解
: 注册权当然和雇用是两个概念
: 注册不一定会影响雇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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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还有什么合同纠纷? ”
你可笑死我了
早几年没贝壳之类的时候,租房版一天能看八段合同到期,哭诉押金讨还纠纷的
合同到期就不存在合同纠纷,那法院这个机构是用来插花的吧?
这个社会常识,难怪给材料都不敢自己读,老要找有名有姓的来壮胆儿,
行了,我不都说你全对么?
别浪费我时间了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没搞清楚吗?
: 不是我这么说
: 而是一堆有名有姓的专业人士这么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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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你说的都对,
【 在 zy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是蠢还是故意装傻
: 是列日和博斯曼的合同到期了
: 博斯曼和列日没有合同纠纷,博斯曼和敦刻尔克也没有合同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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