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慧星:Ralph Sampson(中) 朱彥碩
市長註:原文由朱彥碩於2000年7月18-20日,分三天發表,應要求重新登出。
在這期間,Sampson簡直就是火箭隊的代言人,Olajuwon反倒不出鋒頭。Sampson年年入選
明星隊,而且在84年參加首屆的灌籃大賽。我是沒看過他灌得如何,不過七呎四吋的球員
雖然灌籃很容易,但應該不會好看到那去。總計他83~87年四度進入明星隊,平均得20p+1
0r,並在85年拿到明星賽MVP。
但是在87-88球季,卻成了他生命中轉戾點。
這個球季他因傷只在火箭隊打了19場,但是還是自信滿滿覺得狀況在恢復當中。但在88年
有一天在打客場回來之後,一下飛機記者就湧上問他:「請問您對於自己被交易到勇士隊
有何看法?」Sampson一聽愕然,隨即知道是怎麼回事。原來球隊與勇士隊達成一項二對二
的交易,火箭隊送出Sampson與一名前鋒(我忘了叫什麼名字)交易勇士隊七呎一吋的中鋒C
arroll與外號叫「瞌睡蟲」的控球後衛Floyd。Carroll是1980年的狀元球員,也是當時勇
士隊的當家中鋒;而Floyd則是名震一時的控球後衛。他之所以有名,一是外號很奇怪,因
為他的名字是"Sleepy" Floyd,所以有此一稱;再者87年決賽時,勇士隊對上西霸天湖人
,Floyd在第四場球攻下了51分,其中有一節得了27分,打得不可一世的湖人很沒面子。加
上此人有六呎三吋,Georgetown大學畢業,名氣相當大。
火箭隊為什麼做這筆交易?詳細原因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據我個人推測有幾個可能:1.火
箭隊的後衛明顯不行,所以想找個比較暴力一點的球員強化後場。2.雙塔玩到這個地步可
能已經到了極限,而且平心而論,Olajuwon比較像中鋒,也已經可以挑起大樑。3.Sampso
n的傷勢讓火箭隊高層很悲觀。
我個人覺得這筆交易簡直荒謬,毀了Sampson,也誤了火箭隊好幾年。倒不是以結果來論斷
,而是火箭隊錯估了Olajuwon的情緒反應,也錯估了交易過來的球員的實力。Carroll在火
箭隊表現並不好,跟Olajuwon的搭配非但不良,反而常遭Olajuwon的白眼;Floyd在勇士隊
是一條龍,可以盡情的打球,但來到火箭他只能排老二,而且還要看Olajuwon的臉色打球
。Carroll打沒多久就被交易到籃網隊去;而Floyd在火箭隊打到結束,但是表現與在勇士
隊相比卻差很多。Olajuwon認為Sampson是他最好的戰友,不管Sampson心裡有沒有瑜亮情
結,但是對Olajuwon來說,沒有一個亦友亦敵的隊友,對他的負擔很大。他的球技已經慢
慢成熟,但是還沒有做好球隊領導者的心理準備。他需要Sampson來擋媒體,需要Sampson
來吸引眾人目光,這樣他才能更放心的打球。之後的幾年,Olajuwon越發的狂妄自大,跟
媒體相處也不好,而且讓整個火箭隊球員都得仰他鼻息打球,怎麼會贏?
Sampson又如何呢?他到勇士隊根本就是一項奪權陰謀下的結果。當時勇士隊的教練就是現
在在公鹿隊任教的George Karl,而總裁則是現在在達拉斯任教的Don Nelson。Nelson執掌
兵符素來有兩把刷子,有「戰神」之稱,擅長挖掘球員。但是他玩球隊也是有名的,當他
把球隊的價值拉高之後轉手賣掉。Nelson與當時他的老闆朋友入主勇士隊,他還持有百分
之十的股份,也算是老闆之一。87年勇士隊打出42勝40敗的戰績,雖然在決賽中1:4輸給
湖人但也不算差。Nelson此時技癢想下來當教練,但是Karl表現很好,所以就想了這個惡
法把Karl搞垮:交易主力球員。這招果然厲害,勇士隊在交易之後成績一落千丈,Nelson
也順理成章的把初出茅廬的Karl趕下台,自己幹起教練來。
Nelson對Sampson有沒有期待?有,但我相信不是期待他可以幫球隊拿冠軍,而是帶來大筆
的鈔票與新聞焦點。Nelson在公鹿隊擔任過很長一段時間的教練,戰績不錯但就是無法更
上層樓,苦無好中鋒可用。現在弄來Sampson就可用嗎?從Nelson的用兵哲學來看,好中鋒
到他手上也變廢物。
Sampson在勇士隊打了半個球季,表現平平。之後在勇士隊的兩個球季,簡直是廢人一樣,
勇士隊有Mullin、Richmond、Hardaway的「TMC」跑轟三人組,那裡需要用到Sampson?甚
至有一段時間,Sampson淪為與另外一位著名的高腳七,7呎7吋的Bol搭配NBA史上最高的搞
笑雙塔,或輪流搶先發地位。Sampson的表現越來越差,自信心一點一點的被啃蝕掉。他經
常受傷缺陣,不,應該說他已經沒有自信再與群雄競爭,開始自暴自棄起來。90-91年球季
,Sampson又被交易到國王隊去。
如果說Sampson被賣到勇士是一項奪權陰謀的產物,那麼賣到國王隊去則是一個笨總裁的主
意。此人不是別人,正是當時國王的總裁,Bill Russell。Russell是NBA史上最偉大的中
鋒之一,也沒有人拿的冠軍戒指比他多。但是打球是天才,不代表經營球隊也是這樣。Ru
ssell可以說誤了國王隊五、六年之久,他上任之後幹的第一件蠢事就是在89年用狀元籤選
了現在還在Boston鬼混的Pervis Ellison。Ellison是NBA近二十年來最差的狀元,根本就
是個大傷號,而他當年卻一力保荐。
第二項錯誤決策,就是把Sampson弄來。Russell希望以他老前輩的身份恢復Sampson的信心
,的確,Sampson曾經試著做復健,希望把他的腿傷徹底根除。但是天不從人願,他的腿傷
已經使他沒有辦法再像以前一樣,擁有前鋒的身手與後衛的速度。你要他打中鋒?位置上
是,但打從他出道以來,他的球路完全就是前鋒路線。他的可怕在這裡,他的缺點也在這
裡,他不會轉型,或者說他不願意轉型。他不想放棄過去的榮光身段,要他擔任苦工,做
防守、搶籃板?門都沒有。
NBA有很多球員在經過受傷之後,才發現自己原來不是天下無敵,如果想混久一點,最好改
變一下球路,更重要的是改變心態。像Danny Manning就是很好的範例,可是Sampson卻一
點也不改。91-92球季,他在華盛頓終結他最後的球員生涯。打了十場,2.3分,3.0籃板。
Sampson的時代,不到五年就結束,不過十年就聽不見聲音,如果球星的意思就像是慧星,
他就是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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