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存在了
按现行规则,周琦拿了辽宁>2(实际是四年)的培养合同,他就是辽宁的青训球员
以前是看代表谁上一队打正式比赛
额外说一句,其实以前的做法也有以前的合理性,
因为它规避了一个问题,
就是对于青训资源丰富的大省,它可能有一堆好苗子,一队都装不下,
这就导致大批一队实力的苗子被压在二队,各省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用一队比赛资格确定青训身份,
就可以鼓励这些有一队实力的二队苗子去其他省,争取更高级别比赛的机会,防止青训大省垄断人才资源
【 在 xueyechongz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太牛了,如数家珍,是不是从事篮球相关工作的?有个疑问,辽宁给了合同,新疆劫走,新疆有没有补偿辽宁?现在应该也出台措施把这漏洞补上了吧?如果没有补偿那这漏洞就太大了,而且新疆就算是补偿,估计也比实际价值要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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