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的立场不是对周琦有利没有呀,我说了很多遍了
我关心的是法理逻辑
比如最初那次勾引,这两个鸡贼——新疆和周琦都该被罚
规则应该由专家参与制定
光靠领导和投票都容易出问题
博斯曼法则说的是法院对人权的解释和对垄断公司的限制
代表的是(欧洲)全体公民对法理的基本认知
优先度是远远高于你说的小俱乐部的利益的,法院当初代表的不是你说的明星和大俱乐部。
他关注的是基本法理而不是细枝末节的具体利益。
当然在这个规则下,后面也出台了一系列补偿措施和合同
【 在 SHUOT 的大作中提到: 】
: 领导意志和投票很难说那个更好
: 不需要拿这个说话
: 一人一票的让球员说话,你确定一定比现在对周琦有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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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yd FROM 171.2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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