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讲经讲道内容,不得直播录播宗教仪式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NewExpress 讨论区 】
发信人: qingminr (孤独的牧羊人), 信区: NewExpress
标 题: 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讲经讲道内容,不得直播录播宗教仪式
发信站: 水木社区 (Mon Dec 20 21:10:10 2021), 站内
12月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7号公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五部门联合制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五章三十六条,明确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对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使用名称、受理时限等作了规定。明确网上讲经讲道应当由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组织开展。明确除《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直播或者录播宗教仪式。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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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6.112.221.*
第六条…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 在 weather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12月3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7号公布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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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19.236.123.*
违反此规定,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 在 mlsn20051119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六条…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的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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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90.62.*
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业务量增加了
(三自:自传、自治、自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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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7.19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