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sgxlx 的大作中提到: 】
: “摩西在约但河东边、日出的方向、将三座城分别出来,让不知不觉、素来没有仇恨、杀死邻舍的凶手、得以逃到那三个地方去;逃到一座这样的城,就可以活着”。这段经文不断重复讲述,受本土文化影响很深的人很难理解这段话,为什么要纵容、保护他们?在我们的观念中只要“凶手” 两个字就够 什么都不用管即可以下判决书,或者某个高层一个颜色、一句话就可以改变审判结果。保护犯罪分子的“逃城”,你会喜欢吗?也许有一天信基督的和轮子们一样,被视为凶手或犯罪分子(排除异己),我们能找到“逃城”吗
跟和合本比起来你摘引的这个版本确实要回炉重造
和合本翻译是“杀了人的”
你这个版本翻译是“凶手”
这俩他是一个意思吗?
汉语环境中,故意杀人的才敢叫“凶手”吧?
这明显大错特错
祸从口出你不懂吗?
我们信耶稣的跟你们轮子那可是绝对绝对绝对的不一样不一样不一样
你们李大师是证据确凿的凶手,是证据确凿的犯罪分子,是真的真的故意害死人了,是真的真的故意危害社会公众安全了
圣经和摩西都没有给这种故意祸国殃民的人留有任何的“逃城”
旧约里向来都是处以极刑,没有特例
我们信耶稣的跟你们轮子没有任何瓜葛
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
你可千万别给我们信耶稣的招引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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