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问题7.2a
7.2a
第二节 神学家是否须讨论人性行为之情况
有关第二节,我们讨论如下:
反方:
好像神学家不须讨论人性行为之情况。
因为:
1.神学家讨论人性行为(行动)时,只关心是怎样,即是善或是恶。但好像情况不能决定行为之品质;因为严格地说,一事物之品质是由在其内者来决定,而非由在其外者(或译:从形式上讲,事物从来都不是以其外部来限定的;而是以其内部来限定的)。所以,神学家不须讨论人性行为之情况。
2.此外,情况是行为之附性(或偶然性)。但一个东西有无限的附性,因此《形而上学》卷六第二章上说:「除了诡辩术之外,没有一种艺术或科学是关于附性的。」所以,神学家不必讨论人性行为之情况。
3.此外,考虑情况属于演说家。但演说不是神学的一部分。所以,情况的讨论不是神学家的工作。
正方:
按大马士革的约翰《论正统信仰》卷二24章,及尼沙的额我略(尼美修斯,《论人性》31章)说,对有关情况的无知会导致非自愿。但非自愿可以免负罪责,这是属于神学家的问题,所以讨论情况属于神学家。
正解
阿奎那解答如下:情况属于神学家的研究范围,理由有三。第一,神学家讨论人性行为,因为人靠这些行动走向幸福。一切指向目的者,须与目的相配合。但是,行为是通过某种相称性来与目的成比例的,而这种相称性是由适当环境/情况产生的。所以,讨论情况属于神学家。第二,神学家讨论人性行为,是看其是善,是恶,是比较好,是比较坏,而这是由情况来加以区别,如之后I-II:18:10-11、I-II:73:7讲到的。第三,神学家讨论人性行动,是看其是有功或有过,这是人性行动专有的问题;而行为(行动)须是情愿的。人性行为是自愿或不自愿,乃取决于对情况(环境)的有知或无知,这在前面I-II:6:8讲过。所以,讨论情况属于神学家。
(神学大全,I-II,Q7,a2,高旭东 陈家华 刘俊余 周克勤等译、繁体版 、对原文有改动)
notes
1反方:从形式上讲,事物从来都不是以其外部来限定的;而是以其内部来限定的。
评论:如果我喜欢一本新书,并不需要关注该书作者的经历、学历,而是关注本书内容?购买家用小汽车并不要关注外观、内饰,而是关注动力、安全、维修、耐用度?
2正方:对有关情况的无知会导致非自愿。但非自愿可以免负罪责,这是属于神学家的问题,所以讨论情况属于神学家。
3阿奎那:神学家讨论人性行为,因为人靠这些行动走向幸福。一切指向目的者,须与目的相配合。但是,行为是通过某种相称性来与目的成比例的,而这种相称性是由适当环境/情况产生的。
4阿奎那:人性行为是自愿或不自愿,乃取决于对情况/环境的有知或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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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b
释疑
1.指向目的之善,称为有用的,这意味着某种关系。所以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卷一第六章说:「对什么好就是有用的。」那些对什么而言的东西,不只指这东西本身之内者,也指在其外者,如:在左或在右,相等或不相等之类。既然行为之善在于其对目的有用,故不妨碍根据行为与在它以外者的关系,而称之为善或为恶。
2.那些纯粹偶然的附性,因为不确实而且数目无限,没有任何艺术去管。但这类附性不具情况之理;因为按前面第一节说的,情况是在行为(行动)以外的,但多少与行为有关系,相连接。附性/偶然本身属于艺术范围。
3.讨论情况属于伦理学家,政治家,及修辞学家。属于伦理学家,因为是根据情况,我们在人性行为及诸情中,找到或失去美德之中和点。属于政治家及演说家,因为行为是由于情况而成为可赞美的或可谴责的,可谅解的或可控告的;然而方式不同。演说家说服,而政治家审断。这些艺术对神学家都有用,各方式皆属神学家范围——他像伦理学家一样,须讨论有德的行动及有过的行为;又像演说家和政治家一样,看行为应受赏或受罚。
notes
1指向目的之善,称为有用的,这意味着某种关系
2既然行为之善在于其对目的有用,故不妨碍根据行为与在它以外者的关系,而称之为善或为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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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
1指向目的之善,称为有用的,这意味着某种关系。
ai评论:
1)事物的价值取决于它是否指向某种终极善(Summum Bonum)。
2)这里的“有用”不是指短暂、功利的实用性,而是指某种事物或行动是否在最终目标(如幸福、神圣意志)中具有意义。例如:仁爱的行为是“有用的”,因为它符合基督信仰伦理,引导人们趋近上帝之善。
3)阿奎那认为,真正的“有用”最终指的是神的善,即人类灵魂的完善和神圣秩序的实现。因此,最高的“有用”不是功利性的,而是超越性的。例如:读书是“有用的”,因为它不仅增长知识,还能帮助人们理解真理;祈祷是“有用的”,因为它让人心灵趋近于神,达到灵魂的完善。
4)总结:阿奎那句话告诉我们:a“有用”并不是事物本身的特性,而是一种与指向目标的关系。b价值取决于某物是否能够引导我们追求更高的善。c真正的“有用”最终指向终极的善(神、幸福、真理),而不是短暂的功利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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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既然行为之善在于其对 目的有用,故不妨碍根据行为与在它以外者的关系,而称之为善或为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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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对释疑1评论:a在评判一个行为是善是恶时,我们不仅要考虑行为本身的内在特性,还必须注意它与目的、与外部环境的关系。b亚里士多德所言的“对什么好就是有用的”正揭示了这一点,即事物是否有用取决于它是否能实现某个目的。c一个行为如果能有效地达到其所追求的目的,那么是“善”的;反之,如果破坏了这个目的,那么它是“恶”的。这一观点强调了行为价值的相对性和目的性,而不是行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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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评论:ai的评论是符合道理的,本人找不出什么不足之处。朋友曾对我说,“谁对你好 谁就是好人”,这个观点不敢苟同,因为有可能对你好的是一个恶人。但哲学家说“对什么好就是有用的”,这是没问题的,因为这句话指向善(目标)。
问题:如果一个恶人对你好,他能帮你实现善(目的)呢?
【 在 sgxlx 的大作中提到: 】
: 7.2b释疑1.指向目的之善,称为有用的,这意味着某种关系。所以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卷一第六章说:「对什么好就是有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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