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a
第三节 意志是否推动自己
有关第三节,我们讨论如下:
反方:
似乎意志不推动自己。因为:
1.凡推动者,既是推动者,皆是在现实状态;被推动者,则是在潜能状态,因为「运动是原为潜能者之实现」(《物理学》卷三第一章)。但一物不能按同一观点又是潜能,又是现实。故没有东西推动自己。所以,意志也不能推动自己。
2.此外,可动者遇到推动者则动。但意志常与自己在一起。倘若意志自己推动自己,该是一直在动。而这显非事实。
3.此外,按前面第一节说的,意志受理智之推动。倘若意志推动自己,则是一物同时直接为两个推动者所推动,这似乎不合适。所以,意志不推动自己。
正方:
意志是自己之行动的主人,愿意与不愿意全在意志。若它没有能力推动自己愿意,则不会如此。所以,它推动自己。
正解:
阿奎那解答如下:如前面第一节讲过的,以目的之理推动其他机能属于意志,因为目的是意志之对象。但先前第八题第二节也说过,目的与可欲求事物的关系,就似原理之与可理解者之关系。显然理智/智性由于认识原理,对其认识结论而言,是自己使自己由潜能到现实,是如此推动自己。同样,由于意志要目的,乃推动自己要那导致目的者。
(神学大全,I-II,Q9,a3,高旭东 陈家华 刘俊余 周克勤等译、繁体版 、对原文有改动)
notes
1反方:凡推动者,既是推动者,皆是在现实状态;被推动者,则是在潜能状态,因为「运动是原为潜能者之实现」。
2反方:意志受理智之推动。倘若意志推动自己,则是一物同时直接为两个推动者所推动,这似乎不合适。
评论(参考AI)
1)意志&理智,对于普通市井之人来说,似乎不需要意志,因为意志是理智的欲求,追求被理智认定为善的对象。
2)“理性是道德责任的根基:只有基于理性判断的行为才值得褒贬。反之,纯粹由情绪或非理性冲动驱动的行为不具道德价值”。理性的确给人类带来巨大影响,但是神也给了我们感性。
3)意志有选择的自由,但自由需在理性的框架内。良好的法律是理性的,因此自由需在良法框架内。
4)意志不能自己推动自己吗?阿奎那支持这个观点?
3阿奎那:以目的之理推动其他机能属于意志,因为目的是意志之对象。
评论:目的&意志
4目的与可欲求事物的关系,就似原理之与可理解者之关系。……由于意志要目的,乃推动自己要那导致目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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