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意志是否自然动向什么东西
有关第一节,我们讨论如下:
反方
似乎意志不是自然动向什么东西。因为:
1.自然行动/动作者,与情愿行动者,按《物理学》卷二第一章说的,是两个相对的类别。所以,意志不是自然动向什么东西。
2.此外,自然之物始终存在于事物之中:就像“热”存在于火之中一样。但没有任何动作常在意志内。所以,意志的动作没有一个是自然的。
3.此外,自然(天性)是限定于一的。但意志指向互相对立者。所以,意志什么也不自然地愿意。
正方
意志之动态随理智之行动。但理智自然而然地理解了一些事物,所以,意志也自然地愿意一些东西。
正解
阿奎那解答如下:按波其武在《论二天性》第一章及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卷五第四章说的,「自然」(天性)有许多意义。有时是指可动之物的内在根本。按《物理学》卷二第一章说的,这种自然要么是物质,要么是物质形式。有时自然是指任何实体,甚至任何存在。按这意义,说一个东西之自然(天性)是指按其本质属于这东西者,也就是按其本身是在这东西内的。那些不是按本质属于一物者,归属于一 按本质而属于此物者,此即其根本。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理解自然,凡属于某事物的根本/原理,必然是自然的原理。这在理智方面显而易见:因为理智认知的原理是自然 已知的。同样,情愿行动之根本,也应是自然就愿意的。
这自然就愿意的 有广泛之善,是意志自然所追求的,就像每种机能之求自己之对象;还有那最后目的,其与可欲者间之关系,就等于第一原理与可理解者间之关系。此外,概括言之,还有一切按天性适合于愿意者的。的确,我们用意志不只追求属于意志机能者,也追求属于其他机能的,以及属于整个人的。因此,人不只自然就追求意志之对象,也追求那适合于其他机能者,如:属于理智的真理知识,以及存在、生存以及其他与自然福祉相关的类似事物;所有这些都包含在意志的对象之中,如同众多具体的善一样。
notes
1反方:自然行动者,与情愿/意愿行动者,是两个相对的类别。所以 意志不是自然动向什么东西。
2反方:自然之物始终存在于事物之中:就像“热”存在于火之中一样。但没有任何动作常在意志内。
3正方:意志之动态随理智之行动。但理智自然而然地理解了一些事物,所以 意志也自然地愿意一些东西。
评论:本人认为双方观点都有部分合理性。
4阿奎那:「自然」(天性)有许多意义。有时是指可动之物的内在根本。按《物理学》卷二第一章说的,这种自然要么是物质,要么是物质形式。有时自然是指任何实体,甚至任何存在。按这意义,说一个东西之自然(天性)是指按其本质属于这东西者,也就是按其本身是在这东西内的。那些不是按本质属于一物者,归属于一 按本质而属于此物者,此即其根本。
AI评论(有修改)
1)“自然”的含义可以指:事物运动或变化的内在原则。
2)“自然”也可以指:任何事物的本质或实体本身(即任何存在)。
5阿奎那:这自然就愿意的 有广泛之善,是意志自然所追求的,就像每种机能之求自己之对象。
6阿奎那:我们用意志不只追求属于意志机能者,也追求属于其他机能的,以及属于整个人的。因此,人不只自然就追求意志之对象,也追求那适合于其他机能者,如:属于理智的真理知识,以及存在、生存以及其他与自然福祉相关的类似事物;所有这些都包含在意志的对象之中,如同众多具体的善一样。
提问:我们的意志追求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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