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
1.意志与自然之为的区别,有如两种不同的原因,因为有些自然而然,有些由(意志)情愿而然。意志之为因,与自然方式不同;因为意志是其行动之主人,而自然是固定于一的。但是,既然意志建立在某种自然之上,那么自然特有的运动必然在某种程度上为意志所分有:正如属于先前原因的事物会被后续原因所分有一样。因为在一切事物中,存在本身(源于自然)先于意志(源于意志)。因此,意志自然地意愿着某事。
2.在自然物中,那只由形式而来之天性,常是现实的,如火之热。但由质料而来之天性,不常是现实,有时是潜能状态。因为形式是现实,而质料是潜能。运动乃「存在于潜能者之实现」(《物理学》卷三第一章)。因此,那属于运动或由运动而来者,是(在)自然物中不常在,例如: 火并非总是向上运动,只有当它超出自身位置时才会向上运动。同样,意志(当意志力决定某事时,它从潜能化为行动)也不一定总是处于意志行为之中;只有当它处于某种确定的倾向之中时,意志才有可能开始行动。但上主的意志,是纯现实,常现实地愿意。
3.每一种自然(天性)有一种与之对应的事物,而且这种对应是成比例的。因为,作为属的天性,对应着一个种属;作为种的天性,对应着一个特有的事物;而个体化的天性,对应着一个个体。因此,既然意志像理智一样是一种非物质的力量,那么与之对应的自然就是善;正如理智对应着一个普遍的事物,那就是真,或者说存在/物,或者说本质/“事物是什么”。普遍的善包含着许多具体的善,而意志并不决定于其中任何一种。
notes
1既然意志建立在某种自然之上,那么自然特有的运动必然在某种程度上为意志所分有:正如属于先前原因的事物会被后续原因所分有一样。因为在一切事物中,存在本身(源于自然)先于意志(源于意志)。
2在自然物中,那只由形式而来之天性,常是现实的,如火之热。但由质料而来之天性,不常是现实,有时是潜能状态。因为形式是现实,而质料是潜能。运动乃「存在于潜能者之实现」。
3既然意志像理智一样是一种非物质的力量,那么与之对应的自然就是善;正如理智对应着一个普遍的事物,那就是真,或者说存在/物,或者说本质/“事物是什么”。
AI评论(有修改)
1)理智的功能是认识事物的本质,求真。意志是功能是趋向对象的目的,求善。
2)真的根基是事物的本质或存在。理智通过把握本质来认识真理(或存在)。
3)一切存在物因其存在本身即具有某种善,如石头以“成为石头”为善,人以“实现理性本质”为善。
提问:
1)理智的人是好的吗?如果说是好的,为什么人们不喜欢求真?意志求善,善是什么?
2)为什么很多人发现不了事物的本质或存在?
3)如何理解这句话:理智对应着一个普遍的事物,那就是真,或者说存在,或者说本质/“事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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