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评论:
12:6节,这节经文列举了必须带到圣殿的牲畜和土产祭物。烧化祭(燔祭)指在祭坛上完全焚烧的祭物。(还愿祭是发愿献的,自愿祭指甘心献的),在本节经文中“十分之一捐”是指作供物的牲畜。此外还有从谷物所提留的“十分之一捐”(二次),{见申命记14:22-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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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撒母耳记上2:12-16节讲到,祭司以利 两个儿子(恶人)破坏祭司取祭肉的规定。
2 本节经文谈到捐献,捐献给谁呢?服侍神的祭司、利未人;寄居者、孤儿寡妇(穷困者),都可以获得。{参考申命记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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