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水木社区站JaneZhang/张靓颖·靓声靓影版版面管理办法(版规)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ICP备案号 (京ICP证050249号)
(2005年8月12日JaneZhang@newsmth 版务组起草)
版面基本信息:
英文版名:JaneZhang
中文版名:张靓颖·靓声靓影
归入分区:Entertain/ EntertainStars
附件情况:有
第一章 版面宗旨
第一条 本版以张靓颖为中心,向网友提供讨论和交换空间,涉及内容包括张靓颖和其唱的歌曲,以及张靓颖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经历等等。
第二条 本版提倡宽容、积极以及尊重个人观点的讨论风气。本版反对侮辱他人、人身攻击、粗俗、淫秽、损害国家利益的言行。
第二章 网友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条 网友可以在本版版面内发表、回复或转载符合本版宗旨的文章。
第四条 网友在版面发表的文章,被g,m,或收藏精华区后30天内,可以要求版主取消标记、取消收藏或者删除网友发表的文章。
第五条 网友在发表文章时,需注意其发文内容是否符合本版宗旨。
第六条 网友在回复文章时,需注意其回复内容是否偏离主题。
第七条 网友在转载文章时需注意转载内容是否符合本版宗旨、消息来源是否准确、取得途径是否合法、转载方式是否违反相关法律和水木社区BBS站站规。
第八条 网友在发表咨询类的文章时,请先查询本版精华区相关内容。
第九条 网友对版务操作有不服者,请发信给任一版主或到系统相关版面讨论。
第三章 本版无关话题
第十条 涉及其他超女且与张靓颖无关的话题
第十一条 其他与本版版面宗旨不符的话题。
第四章 删文原则
第十二条 本版无关话题,与本版版面宗旨不符的文章。
第十三条 内容为空或无意义的文章,但题目写明问题或事情的除外。
第十四条 重复发文,或发文内容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文章。
第十五条 偏离主题的回复文章。
第十六条 真实性有待考证,或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的文章。
第十七条 商业性广告。
第十八条 讨论本版版务或其他版面版务的相关文章。
第十九条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站规、版规的文章。
第五章 封禁原则
第二十条 经版主删除后,重复发文且并非重要通知的视情节轻重警告直至处以1天以上,3天以下封禁。
第二十一条 言语粗俗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天以上,7天以下封禁。
第二十二条 故意发布虚假消息的经证实后视情节轻重处以1天以上,7天以下封禁
第二十三条 开启无关话题并挑起恶意灌水的视情节轻重处以3天以上,14天以下封禁。
第二十四条 人身攻击行为或侵犯他人隐私的视情节轻重处以3天以上,14天以下封禁。
第二十五条 挑起争端(含挑衅)的从重处理,视情节轻重处以5天以上,14天以下封禁。
第二十六条 批阅、刷屏、抢整等扰乱版面秩序的视情节轻重处以3天以上,14天以下封禁。
第二十七条 有发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站规、版规文章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天以上,14天以下封禁。
第六章 文章标记处理
第二十八条 g时效比较明显且内容比较重要的帖子,譬如重要通知、重要信息、张靓颖歌曲音频、视频及图片等。
第二十九条 m转载或原创评论、重要资源等
第三十条 b独到见解的原创作品或重要的信息资源等。
第三十一条 对影响版面阅读的水文及时合集并视情况保留一定时限后删除。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版版面宗旨、偏离主题灌水式或等其他版主合理认为对版面管理不利的文章,版主可以设定为不可回复模式。
第三十三条 将重要通知、常用版面信息或时效性比较明显的相关文章设为置底或加入进版画面。
第三十四条 原则上对已收入精华区的文章在版面上不予保留。
第七章 精华区建设
第三十五条 标注g、m、b的文章看是否对精华区建设有益决定是否进行收录。视版面发展情况,酌情新增精华区目录,并收录相应文章。
第八章 附件管理
第三十六条 符合水木社区附件管理办法,符合本版版面宗旨;对违反本版版规和站规的删除、警告直至处以1天以上,14天以下封禁。
第三十七条 发文者明确附件作用/目的,并在标题/内容中给出附件说明,如含不当内容,版主视情节轻重删除、警告直至处以1天以上,14天以下封禁。
第九章 版主职责
第三十八条 版主如删除版面文章,需遵守本版版面管理方法中规定的删文原则。
第三十九条 版主如对网友进行封禁处理,需遵守本版版面管理方法中规定的封禁原则,并写明相应的封禁理由。
第四十条 版主需按照本版版面管理方法中规定的文章标记处理原则,定期整理版面、备忘录、精华区,维护版面的讨论次序。
第四十一条 版主需遵守《BBS 水木社区站版主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其他版主职责。
第十章 著作权申明
第四十二条 网友发表原创文章视为公开发表,未注明不得收录视为默认可以精华收录;
第四十三条 网友发表原创文章视为公开发表,未注明转载条款视为默认允许站内转载;
第四十四条 版主因正常需要修改版面原创文章时,应保持原文完整性,并视情况说明;
第四十五条 网友转载站外文章应提供原作者授权。但未标明作者授权的视为默认已获得原作者授权;
第四十六条 版主在未明确版面文章无转载授权之前,不得采取行动以无转载授权的名义删除文章;在明确版面文章无转载授权之后,以无转载授权的名义删除文章并在版面加以说明;
第四十七条 网友未获得文章原作者授权,不得以任何违反著作权的名义要求版主删文;
第四十八条 对于不按照发文规则和发文要求发表的文章版主有权利进行修改标题、内容直至优先删除。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九条 站务委员会享有本治版方针的最终解释权。
第五十条 治版方针的制定、修订、提交由版主负责。制定、修订治版方针后须在版面公示,并提交站务委员会审核。遇到站规调整,治版方针与之相抵触的部分以站规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版版面管理方法提交站务审核,置顶本版版面后,即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