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dong/齐鲁大地·山东版治版方针
第一章 办版宗旨
第一条 本版定位于为关心和支持山东发展的朋友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同时也是千万 天南地北山东人的精神家园。版面提供有关山东各方面的介绍,包括旅游、文 化、教育等相关信息,为广大山东网友以及想去山东工作学习旅游的朋友提供 一定的网络空间。
第二条 本版为网友提供讨论如下内容的空间:
1.与山东相关的信息,如实事新闻,风俗文化等。
2.网友心语、生活感言、游记等原创文章。
3.畅想未来,比如对山东的建设性意见等。
4.经授权转载的文章
第二章 版面管理
第三条 总则
1.版主负责版面管理,有责任保证版面讨论的有序性。
2.版主暂时无法履行职责时,需按照 《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之相关 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以保证版面管理的连续性。并在版面及时公示。
第四条 发文原则
1.本版欢迎有关山东的介绍性文章、与山东有关的可靠新闻、以及对山东发展的 建设性意见等。同时鼓励网友发表原创文章。
2.本版严禁发表以下文章
1)地域攻击性文章;
2)人身攻击文章;
3)广告等无关文章;
4)不恰当言论;
5)违反站规的文章。
第五条 附件管理办法
1.本版欢迎网友上传个人照片等附件,活跃版面,融洽气氛。有意义的附件原则 上给予m或g标注,具体请参考“第七条 标注、收录原则”。
2.本版严禁上传以下附件
1)带有计算机病毒或黑客程序的恶意附件;
2)带有违反站规以及人身攻击、挑起城市攻击性内容的附件;
3)带有反动、迷信、淫秽、猥琐内容的附件;
4)与本版内容无关的附件。
第六条 删文原则
1.属于本版严禁发表的话题,立即删除。
2.对于可能引起其他网友反感的文章,将视情况设不可re或删除。
3.版面无标注的文章视情况进行定期清理。
4.版面标注文章,在其内容失效后,或者收入精华区后即可视情况删除。
5.版主可视情况阻止或删除有关版务的讨论。
第七条 标注、收录原则
1.版主应及时标注版面的文章,并及时将有保留价值的文章收录至精华区,
以便于网友查阅。
2.标注规则
1) g 重要新闻及实效性文章(不包括主观评价性文章);
2) m 优秀的原创性文章,网友报到文章,以及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文章;
3) b 版务重要信息;同时符合m, g的部分文章;
4) 其他没有公示、收录、保留价值的文章不予以标注。
3.精华区收录规则
1)对于版面文章,视其是否对精华区建设有益,决定收录与否;
2)已收入至精华区内的文章原则上不予删除。
第八条 例外情况的处理
1.版主可以将如下内容的文章进行置顶,原则上置顶文章不超过4篇:
1)本版治版方针、临时性管制措施;
2)需要提醒网友注意或关注的最新动态;
3)站务委员会的相关通知。
2.版主可以将如下内容的文章设为不可回复:
1)已经制作完合集的主题;
2)重复讨论容易引起争端的主题;
3)版务公告。
3.版主可以将如下内容的文章制作合集:
1)对于版务、版规、版聚的建议和意见;
2)集中讨论比较热烈且有保留价值的。
4.版主可以为如下内容的文章制作模板:
1)网友报道;
2)版友来访;
3)重要活动报名。
第九条 封禁原则
1.本版提倡以德治版,不提倡以封禁作为主要管理方法来引导版面。被封禁者可 向版主来信说明情况,做出解释,版主可酌情提前解封。
2.对于以下情况,版主将视情况予以警告或者封禁:
1)恶意灌水,抢整 (封禁1-7天,劝告无效者至14天);
2)干扰版面讨论秩序 (封禁1-14天);
3)言语粗俗 (封禁1-14天);
4)人身攻击、地域歧视/攻击 (封禁7-14天);
5)开启无关话题 (封1-7天);
6)发表不恰当文章 (封禁1-14天);
7)违反水木站规的文章 (封禁1-14天)。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版主的权利和义务
1.版主享有《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规定的版主权限;
2.版主履行《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规定的版主职责;
3.版主应按照治版方针进行及时有效的版面处理;
4.版主应确保版面讨论在版面宗旨所规定的范围内、所倡导的风气下进行;
5.版主应确保版面讨论不违反站规和其他相关法律;
6.版主有向站务委员会、仲裁组投诉、申诉、应诉、提请仲裁的权利;
7.版主有组织网友版聚及相关活动的权利。
8.除此之外,版主享有作为一个普通网友的权利,履行一个普通网友的义务。
第十一条 网友的权利和义务
1.网友享有《水木社区帐号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
2.网友遵守《水木社区帐号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3.网友在本版发文必须遵守本版治版方针中相关规定;
4.网友有自由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5.网友有对版务、版规(治版方针)、版聚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6.网友有向站务委员会、仲裁组举报、投诉、弹劾版主的权利。
第十二条 著作权声明
1.网友发表原创文章视为公开发表,未注明不得收录视为默认可以精华收录;
2.网友发表原创文章视为公开发表,未注明转载条款视为默认允许站内转载; 3.版主因正常需要修改版面原创文章时,应保持原文完整性,并视情况说明; 4.网友转载站外文章应提供原作者授权。但未标明作者授权的视为默认已获得原 作者授权;
5.版主在未明确版面文章无转载授权之前,不得采取行动以无转载授权的名义删 除文章;在明确版面文章无转载授权之后,以无转载授权的名义删除文章并在 版面加以说明;
6.网友未获得文章原作者授权,不得以任何违反著作权的名义要求版主删文;
7.对于不按照发文规则和发文要求发表的文章版主有权利进行修改标题、内容直 至优先删除。
第十三条 免责声明
1.本版不保证所有文章的内容的绝对真实性。
2.本版不负责由虚假内容所引起的一切民事上的、刑事上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治版方针的制定、修订、提交由版主负责。制定、修订治版方针后须在版面 公示,并提交站务委员会审核。遇到站规调整,治版方针与之相抵触的部分 以站规为准。
第十五条 治版方针的审核、解释由站务委员会负责。
本治版方针由现任版主acpaper,lm8234,chp03修订,现提交站务委员会审核。
自审核通过即日起生效。
Shandong版版务组
200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