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Xinjiang/丝路明珠·新疆版治版方针
(经水木委员会审核通过,05.5.19开始施行)
第一章 本版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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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版目的
1)展现及讨论新疆的历史、经济、文化、社会、风俗等;
2)交流在新疆生活的感受,提供各种有关新疆的信息;
3)介绍交流新疆老乡的信息,方便家乡人的联系;
4)展现新疆魅力,吸引更多的人关注我们美丽的家乡。
第二条 本版讨论范围如下:
1)新疆的历史、地理、科技、文教等相关信息;
2)新疆的时事新闻、发展动态;
3)新疆老乡的生活感触、交流等原创文章或授权转载文章;
4)与新疆有关的其他有益讨论等。
第二章 版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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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发文原则
1.本版欢迎有关新疆的介绍性文章,与新疆有关的有意义的新闻,以及对
新疆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讨论等,同时鼓励网友发表原创文章。
2.本版严禁发表以下文章:
1)地域攻击性文章;
2)人身攻击文章;
3)不恰当言论文章;
4)广告等无关文章;
5)其他违反站规版规的文章。
3.发布带有附件的文章请注意:
1)严禁上传带有计算机病毒或黑客程序的恶意附件;
2)严禁上传带有违反站规以及人身攻击、挑起城市攻击性内容的附件;
3)严禁上传带有反动、迷信、淫秽、猥琐内容的附件;
4)严禁上传与本版内容无关的附件。
第四条 删文原则
1.属于本版严禁发表的话题,立即删除。
2.版面无标注的文章视情况保留一段时间,定期删除。
3.版面标注文章,在其内容失效后,或者收入精华区后即可视情况删除。
4.版主可视情况根据网友要求对其发起的讨论进行同主题删除。
5.版主可视情况删除有关版务的讨论。
6.版主可视情况删除可能对本版建设产生不利影响之文章。
第五条 标注、收录原则
1.版主应及时标注版面的文章,并及时将有保留价值的文章收录至精华区,
以便于网友查阅。
2.标注规则
1) g 活动通知、重要新闻、天气预报、生日祝福等有实效性的文章;
2) m 网友报到、新疆信息资料、有意义的讨论、优秀原创及其他有保留
价值文章;
3) b 版务重要信息;同时符合g,m的部分文章;
4) 其他没有公示、收录、保留价值的文章不予标注。
3.精华区收录规则
1)版面文章视其对精华区的建设是否有益,决定收录与否;
2)已收入至精华区内的文章原则上不予删除。
第六条 封禁原则
1.本版愿为网友提供良好的交流环境,不提倡以封禁作为主要管理方法来引导
版面,版面封禁视情况从宽。被封禁者如认为封禁不合理,可与版主沟通,
版主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封禁;如果对沟通后处理结果有异议,请联系站务
委员会。
2.封禁时间(版主可随时调整并在版面公示):
1)恶意灌水 (警告、封禁1-14天);
2)干扰版面讨论秩序 (警告、封禁1-14天);
3)言语粗俗 (警告、封禁1-14天);
4)人身攻击、地域攻击 (封禁7-14天);
5)开启无关话题 (警告、封禁1-14天);
6)发表不恰当文章 (警告、封禁1-14天);
3.等效规则:
1)发表内容为空、内容为无意义字符的文章视为灌水;
2)连续发表回复内容与原文主题毫无关系的文章视为灌水;
3)批阅式灌水、长期版聊视为干扰版面秩序;
4)公开网友个人隐私者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5)发表反动、迷信、淫秽、猥亵、粗俗的文章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6)发表带有违反发文原则的附件的文章视为发表不恰当文章。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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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版主的权利和义务
1.版主享有水木社区相关管理规定所赋予的版主权限;
2.版主履行水木社区相关管理规定所明确的版主职责;
3.版主应按照治版方针进行及时有效的版面处理;
4.版主应努力确保版面讨论在版面宗旨所规定的范围内、所倡导的风气下进行;
5.版主应努力确保版面讨论不违反站规和其他相关法律;
6.版主有向站务委员会投诉、申诉、应诉的权利;
7.版主有组织网友版聚及相关活动的权利。
8.除此之外,版主享有作为一个普通网友的权利,履行一个普通网友的义务。
第八条 网友的权利和义务
1.网友享有水木社区帐号相关管理规定所赋予的权限;
2.网友应遵守水木社区帐号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3.网友在本版发文必须遵守本版治版方针中相关规定;
4.网友有自由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5.网友有对版务、版规(治版方针)、版聚提出建议的权利;
6.网友有向站务委员会举报、投诉、弹劾版主的权利。
第九条 著作权声明
1.网友发表原创文章视为公开发表,未注明不得收录视为默认可以精华收录;
2.网友发表原创文章视为公开发表,未注明转载条款视为默认允许站内转载;
3.版主因正常需要修改版面原创文章时,应保持原文完整性,并视情况说明;
4.网友转载站外文章应提供原作者授权。但未标明作者授权的视为默认已获
得原作者授权;
5.版主在未明确版面文章无转载授权之前,不得采取行动以无转载授权的名
义删除文章;在明确版面文章无转载授权之后,以无转载授权的名义删除
文章并在版面加以说明;
6.网友未获得文章原作者授权,不得以任何违反著作权的名义要求版主删文;
7.对于不按照发文规则和发文要求发表的文章版主有权利进行修改标题、内
容直至优先删除。
第十条 免责声明
1.本版不保证所有文章的内容的绝对真实性。
2.本版提醒网友谨慎地、自主地判断文章内容地真实性,避免由此产生损失。
3.本版不负责由虚假内容所引起的一切民事上的、刑事上的责任。
第四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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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治版方针的制定、修订、提交由版主负责。制定、修订治版方针后须在版
面公示,并提交站务委员会审核。遇到站规调整,治版方针与之相抵触部
分以站规为准,版主应及时调整其相抵触部分。
第十二条 本治版方针的审核、最终解释权归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
第十三条 本治版方针由现任版主Orcs修订,经站务委员会审核,于通过之日起正式
生效。
Xinjiang版版主 Orcs
200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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