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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YSOP (System Operator), 信区: Announce
标 题: 水木社区版面管理办法·版面的处罚与终止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un Jun 5 23:54:51 2005), 站内
水木社区版面管理办法·版面的处罚与终止
第一部分 版面的处罚
正式版面发展出现以下情形时,包括:
1. 未能很好保持版面的讨论宗旨;
2. 版面利用率长期偏低;
3. 正式主题版面连续一个月没有版主,或处于新开期考核的版面没有版主;
4. 经站务委员会讨论,认为版面的讨论内容不再具备充分的讨论余地;
5. 版面管理办法中其他应予终止版面的情形;
6. 其他经站务委员会讨论认定的情形。
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可以视情况随时对该版面予以下列一种或多种处理。
1. 警告
警告版面的同时,可以视情况判定版面版主失职,可根据《水木社区版主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版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 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版面的同时,可以视情况判定版面版主严重失职,可根据版
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 限期整改
可以视情况修改版面相关属性,并限期要求版面版主提交整改报告,
其中整改期限由站务委员会视情况决定,一般为四周;
若版面整改无明显效果,站务委员会可以驳回整改报告,并延长整改
期限一次或采取直至终止版面的其他处理;
4. 只读
可以视情况只读版面,只读期限由站务委员会视情况决定;
5. 版面终止
无限期只读版面,免去版面版主,并可以删除版面或按照版面管理办
法中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部分 版面的终止
正式版面连续一个月没有版主的,或处于新开期考核的版面连续两周没有版主的,
站务委员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终止版面处理。
由于情况变化,已有版面的讨论内容不再具备充分的讨论余地的,经站务委员会讨
论,将予以终止版面处理。
版面连续更换版主,但始终未能很好保持版面的讨论宗旨与引导版面的发展方向的,
经站务委员会讨论,将予以终止版面处理。
对予以终止版面处理的普通版面,除免去相应版主、版面只读外,将视情况予以下
列之一的处理:
1. 整理版面内容,并可在 14 天后起接受版面重开申请;
2. 整理版面内容后删除版面,但保留单独的精华区;
3. 整理版面内容后删除版面,精华区并入其他版面。
站务委员会保留随时终止任何普通版面的权利(终止前可以予以公开警告)。
站务委员会保留对其所负责管理的所有版面直接进行终止处理,以及视情况决定特
定的终止处理方式的权利。负责管理的版面包括站务委员会直接管理或任命版主进
行管理的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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