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一本书<遗失的智慧>,很有感触。其中提及一个实践智慧的概念。
书中对制度的严谨,法律的精密提出了质疑,提出了人应该在实践中用智慧来决策。
越是严苛的制度,看上去天衣无缝,看上去很好操作,却让人忽略了最基本的人性化判断。比如看病一个人三五分钟,医生没办法去了解病人的发病原因,只根据症状随意开药-却忽略了希波克拉底说过的医生不要去伤害
比如法官判案,只是根据结果来量刑,很省事,却忽略了结果产生的环境。。
比如很多时候,为公众服务时,只是按章办事,让老百姓跑来跑去,而心无愧
。有时候,觉得,僵硬的执行法律,制度,其实是最懒惰的工具行为
从前曾经把人当做是经济人,认为人只谋求利益后来把人认为是社会人,认为人有情感如今人成为工具人,藏在制度的背后,傻呆执行,最后连情感都缺失了。
重视人性中善的一面,去挖掘它而不是用所谓的制度去把所有人当坏人管,这是最糟糕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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