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6,其它我会签的。
如果只看钱咱也不会跟他一起过这么多年,只要不影响孩子,也别干涉我生活方式,那OK的,我放弃婚姻存续期内分割他婚内收入的权利。反正也没房贷和车贷,日常孩子支出以及旅行支出他给,我自己收入绰绰有余。也不用走诉讼,也不用为争孩子抚养权撕破脸,孩子也有完整的爸爸妈妈和家,也不用一直老人同住了。。你说是不是比不签之前还要好!
【 在 katelina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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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123456签下来 放很多男人身上 做梦都要笑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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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PHB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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