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手机版
首页
|版面-老男孩(Boy)|
新版wap站已上线
展开
|
楼主
|
同主题展开
|
溯源
|
返回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主题:Re: 我来讲个离婚不离家的案例
LYTaoistPlus
|
2023-09-27 10:56:39
|
是他认为不必要的就不要花钱
他认为必要的再多都可以
必要不必要的解释权在他
你的意见不重要
【 在 catmin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我要跟他再次说明下
: 是不必要的东西不要花钱
: 比如白衬衫都有10件,傻傻分不清楚又买了两件酱紫
: ...................
--
FROM 14.25.175.*
上一篇
|
下一篇
|
同主题上篇
|
同主题下篇
选择讨论区
首页
|
分区
|
热推
BYR-Team
©
2010.
KBS Dev-Team
©
2011
登录完整版